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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枣庄市农村和小微企业征信数据库顺利建成

    信息发布者:梅花傲雪是素颜
    2016-12-07 23:00:56   转载

    2016年以来,人行枣庄市中心支行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。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、金融机构的配合和辖区人民银行的共同努力下,顺利完成了农村和小微企业非信贷信用信息的采集、上传。截止2016年10月末,累计采集农户11.16万户,小微企业45226家,数据质量均达到人民银行总行和济南分行征信数据库建设标准,并受到充分肯定。

    实行“三级联动、职能推进、财力跟进”,全市农村征信数据库达到建库标准

    2016年10月末,全市共采集有贷款需求和潜在需求的农户非信贷信用信息11.16万户,并成功导入山东省农村和小微企业征信数据库。其中,滕州市5.3万户农户,数据空白率仅为8%;薛城区2.2万户农户,数据空白率仅为6%。

    政银联手,推进区(市)、镇、村“三级联动”。人民银行枣庄中支加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力度,指导辖区人民银行扎实组织做好农户信息采集工作。滕州市、薛城区政府大力支持,印发实施方案,召开推进会,区(市)长亲自挂帅指导推进,区(市)、镇分别成立以区(市)长、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,依靠镇经管站、村两委,组织涉农金融机构跟进配合,扎实做好信息采集工作。

    层层培训,确保数据“质量优先”。采取以会代训、专题培训会等集中培训形式,组织开展对金融机构采集人员、乡镇经管站和村会计的培训,并在采集过程中边采集、边培训的形式,确保信息质量,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开展一次培训,每一名参与采集人员至少参加过一次培训。共组织各类培训会33次,参加培训人员2470人次。

    强化考核、调度和通报,实行“职能推进”。将信息采集工作与金融机构综合评价、服务便利化和执法检查挂购,明确责任,加压鼓劲,提升动力。人行滕州支行、薛城支行编发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活动简报21期,通报金融机构、各镇工作进度,抄送金融机构上级行,并利用政府网站通报,并实行每周一调度,每月一小结,加强工作协调、指导和推动,专人负责,盯住靠上,重点帮扶。组织涉农金融机构将采集任务层层分配到网点、到人,与网点综合考评和人员绩效挂钩。如滕州农行对未完成采集进度的每笔罚款1元,完成采集录入并导入成功的每笔奖励0.5元等,调动了相关人员的积极性。

    提供资金补助,实行“财力跟进”。农户信息采集需投入大量的人力、物力、财力,不但金融机构印制档案需要费用,镇、村协助采集信息需要费用支持。对此,滕州市政府组织财政资金拨付专款,用于信用体系建设。人行滕州市支行经过全面摸底匡算,按照采集农户5万户、每户约4元左右计算,共收到财政专款20万元,大大增强了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的采集的积极性。人行薛城支行组织涉农金融机构自筹资金,按照每户信息不低于5元的标准给予了补助,大大提高了采集质量与效率。

    坚持“多方协调、共建共享”,实现小微企业数据库高质量达标

    2016年,共采集中小企业非信贷信用信息45226户,涉及数据项152个,并成功导入山东省农村和小微企业征信数据库,数据空白率仅为2.3%,大大超过不高于10%的标准,有效保证了数据质量。

    组织金融机构做好代为采集工作。组织市级金融机构召开中小企业信息采集工作专题会议,完善采集模板,规范采集模式,明确了各银行机构的承办部门、联系人,筛选有信贷需求的中小企业名单,并规定了采集上报时间,确保企业数据、数据质量。共采集1360户,资料较为详实,数据质量较高。

    协调政府部门采集政府信息。多次与工商、环保、质检等部门加强对接与协调,及时向环保、质检等部门印发了采集企业信息的函,引导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,并给予了大力支持。其中工商局提供了详实的中小企业信息,成为小微企业数据库有效建成的强有力支撑。

    开通查询功能,农村征信数据库向全方位发展

    及时申请开通查询功能。及时向济南分行申请,对全市涉农金融机构开通查询权限,为其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,节约银行在开展调查、贷后管理的成本,提高信贷管理效率。

    扎实做好信息更新工作。今后的数据更新,主要由金融机构在为农户和中小企业办理业务中,按照采集模板,及时采集新的信息,实行按季上报,由人民银行汇总后统一更新,确保数据库质量不断提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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